商标注销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注销申请书》一份;
2、《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3、申请人如是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如是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交回《商标注册证》原件,未交回原注册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如因企业倒闭等原因而要求注销其商标的,可以由所在地工商部门向商标局申请注销;
2、《商标注册证》丢失或损毁的,应由申请人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工商部门出具证明;
3、所需时间:一般自申请之日起2-5个月。
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7年2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